安徽:铁腕禁采保淮河安澜

2008-07-04 16:10:52

    目前,全国已经进入主汛期,防汛安全十分重要。近期以来,安徽省切实加强采砂管理,依据禁采有关规定,对非法采砂活动开展了连续打击,确保淮河防洪安全。

    周密部署 铁腕治理

  进入主汛期后,淮河河道非法采砂出现抬头现象。安徽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淮河防洪安全和通航安全,今年6月2日,省政府再次下发《关于淮河安徽段实行主汛期禁止采砂的通知》,决定自6月10日—9月30日,淮河安徽段河道全面禁采。《通知》指出,禁采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,要求水利、海事、公安、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禁采工作职责,认真落实各项措施,规范堆砂场的设置,确保禁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
  省政府禁采通知下发后,省水利厅立即作出部署,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,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和监管,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,加强对采砂船的管理,督促采砂船拆除采砂机具并到集中点停靠,加大打击非法采砂力度。

  6月17日,省淮河采砂管理工作会议在淮南召开,省水利厅再次就贯彻省政府禁采通知作出具体安排,决定6月17—23日,对淮河采砂进行集中整治。

  6月18—19日,省水利厅组织沿淮阜阳、六安、淮南、蚌埠、滁州、亳州等六市水利(水务)局采砂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执法人员沿淮河巡查,集中打击整治非法采砂,检查各地禁采管理成效。18日,执法巡查队乘车从淮南出发,顺河而下,巡查了怀远县黄苏段、涡河口、马城镇,五河县沫河口、安淮段。19日,执法巡查队从水路自凤台沿淮河逆流而上,经正阳关、临淮岗、润河集,到达颍上县南照镇。沿淮的五河、淮上、怀远、凤台、颍上、霍邱县(区)水务局、河道局的采砂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共同巡查。

    集中整治 效益明显

  怀远县马城镇是该县指定的采砂船集中停靠点,记者看到几十艘采砂般集中于此,执法人员正对一些非法采砂船进行拆除。

  怀远县水利局水政大队大队长邹田龙说,执法人员坚持每周巡查,并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,联合打击,对非法采砂户产生强大威慑,一些采砂户看到无利可图,自行拆除了采砂船。

  据介绍,省政府禁采通知下发以来,该省沿淮各地制订工作方案,召开工作会议,大力宣传有关政策,组织巡查执法,加强禁止采砂管理工作,取得了禁采初步成效。

  在集中整治周行动中,安徽沿淮各市、县(区)出动车船676台次,开展巡查打击351次,查获非法采砂船483只,拆除采砂机具设备284套,拆解采砂船63只,设置集中停靠点51个,1731条采砂船到指定集中点停靠,淮河非法采砂现象明显好转。

    完善机制 规范管理

  目前,淮河河道采砂管理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。据测算,淮河干流安徽段各类采砂船只目前已达2500余艘,与前几年相比,采砂设备更新快,破坏力强,治理难度加大。

  安徽省淮河采砂管理工作会议上,省水利厅副厅长方志宏说,要加强淮河采砂管理,保护淮河,保护淮北大堤和城市圈堤,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,真正当好政府参谋,使淮河采砂实现科学开采、有序开采,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切实履行好河道守护神和代言人的职责,全力以赴,责无旁贷。

  毋庸置疑,实现淮河采砂规范管理,有序开采,关键还是落实好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、部门分工责任制和各项禁采措施。河砂的需求量大、利润率高、牵涉面广,决定了采砂管理工作的长期性、艰巨性、复杂性和敏感性,做好这项工作任重道远。

  河道采砂不仅汛期要管,非汛期也要管;不仅现在要管,今后也要管好。当前,要积极探索构建淮河采砂管理的长效机制,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,加强管理,以长效机制保障采砂管理规范、有序开展。 
 
    来源:中国水利报   2008年7月4日

作者:朱岳松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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