巩义河务局强调以法治黄“普法”重于“普罚”

2008-07-22 09:10:58

    为真正实现依法治黄并兼顾法制人性化,巩义河务局在“五五”普法过程中,以法制健全为契机,以普法教育为依托,以行政处罚为保障,明确提出水政监察人员在以法治黄过程中,“普法” 重于“普罚”,“法制教育,全民守法”优于“违法处罚,以儆效尤”。
 
   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普法宣传活动,巩义河务局水政执法人员以人为本,明确年度目标,细化责任分工,落实普法任务,制定宣传计划,健全追究机制,力求工作扎实,确保“五五”普法工作良性运作。首先,按照“总体有规划、年度有计划、阶段有部署、年内有检查”的要求,该局认真策划,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部署不同的普法方略,针对不同文化阶层的群众制定不同的普法内容,做到普而能广,普而能实,普而能用。其次,在普法工作中力求创新形式,丰富手段,保证效果,要求普法活动开展方式的多样化、内容的具体化、力度的强劲化、效果的优佳化、途径的多元化,做到普而能达,普而能受,普而能详。最后,该局加强普法队伍建设,优化人员组合,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,实实在在促使普法人员以身作则,带头学法、讲法、用法。
 
    来源:水政在线   2008年7月22日
作者:李秋明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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